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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起可申报!清城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来了

    信息发布者:qy13653013824
    2024-01-17 14:50:27   转载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清城区2023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期限
    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半年。

    三、申请补贴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

    4.初次申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止,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核定。
    5.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规定,自2023年8月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即:单项购买不符合条件申请)


    四、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1/2标准给予补贴。
     
    五、申请补贴程序
    申请人向清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地点:清城区人力资源市场)提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经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清城区财政局确认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里。

    六、申请补贴需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以下资料提出申请:

    1.《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复印2、5、6、7页)

    2.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另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再次办理只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社保卡原件。


    七、申请办理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工作日内)。第一二周业务办理量大,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清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即旧城松鹤西街松涛大街和富商住楼首层)

    联系电话:0763-3316331


    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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