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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3个月!清远重点整治5类涉摩涉电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信息发布者:qy13653013824
    2020-03-08 15:19:48    来源:互联网   转载

      

    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

      

    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3月5日下午,市道安办组织召开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市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市委、常务副市长吕成蹊参加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毕洪波主持。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市公安局支队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公安部门领导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部署了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

      

    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时段

      

    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重要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等时段的查处力度。

      

    重点路段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频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城镇赶集赶圩点,道路物理隔离、路侧防护设施缺失的“双无”路段。

      

    清远的“硬核”举措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完善注册登记

      

    01

      

    实行摩托车户籍化管理。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清理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重点核查无牌摩托车使用和无证驾驶人分布情况,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

      

    02

      

    简化注册登记流程。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程序,结合实际,在摩托车销售相对集中的地方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开展预登记及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保险、税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03

      

    严格注册登记查验。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可暂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04

      

    推进驾考下乡进村。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强化路面整治

      

    01

      

    严查五类严重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将重点针对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营造严打严惩的整治氛围。

      

    02

      

    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查严管氛围。每周五为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日。结合当地赶墟镇集市、民俗活动等节点,组织、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开展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查处辖区涉摩涉电违法行为。

      

    03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常态化治理。针对中心城区、县城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乱穿插等违法行为,加大治理力度,规范行车秩序。

      

    04

      

    开展劝导和静态执法。依托农村劝导站、劝导员力量,加强对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载客等显性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结合辖区摩托车和驾驶人的摸查情况,督促无牌无证摩托车和驾驶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申请驾驶证,逐步消除无牌摩托车和无证驾驶人。

      

    05

      

    建立违法抄告制度。对发现学生群体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抄告属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通知监护人责令加强监管;对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的,一律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企业,责令严肃惩处,加强监管。

      

    加强宣传教育

      

    01

      

    开展分类宣传教育。对农民、摩电乘客和学生三类群体,围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普及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同时组织“两站两员”力量逐村逐户开展点对点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02

      

    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因不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涉摩电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片、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介平台广泛传播,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作用。

      

    03

      

    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现场学习、朋友圈集赞等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联合相关部门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等开展赠送头盔、赠送交通安全福袋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市道安办信息链接——

      

    本次整治行动,由市道安办牵头,各级道安办具体组织,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旨在通过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力争实现各辖区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涉摩、涉电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摩托车戴头盔率、上牌持证率有效提升。

      

    行动期间,各级公安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政策,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程序,推进驾考下乡进村,最大限度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同时,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各级公安、城市综合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邮政等部门还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乱象,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加大对汽车站、公交站、商圈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的打击力度。

      

    为确保源头管控工作到位,各级职能部门还将强强联合,指引相关单位对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拒绝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在新措施实施前,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加油站和维修点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相关告示,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针对物流配送企业,交通、邮管、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将加强管理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将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从业的必须环节,规范用车标识,明确不得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戴头盔。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接下来,各级道安办还将制定、细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估管理工作成效;同时还将开展涉摩涉电事故调查追责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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